宣威之窗

宣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助力脱贫攻坚

自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宣威市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作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部署和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的要求,依托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创新扶贫模式,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走出一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带动式扶贫道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能够带动、支持广大农户,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威市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产业精准扶贫中具有“帮贫带富”的特殊意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强化主体培育,突出载体搭建。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对通过流转土地、劳务用工、合同订单、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带贫奖补、基地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打通产业到户精准扶贫路,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一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贫困户将土地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从而获得租金收入。二是通过参与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吸纳贫困户到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或者加工厂进行务工,获得工资收入。三是通过签订合同订单发展产业获得经营性收入,在产前由合作社分别和龙头企业、贫困户签订订单生产协议,产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按照订单协议如期收购贫困户发展的农特产品,从而带动贫困户增收。四是通过入股分红获得资本性收入,贫困户将产业扶持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折股量化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分红收入。

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367个,带动贫困户4.2万户11.4万人,其中:流转贫困户土地3.7万亩,带动2.1万户5.8万人;劳务用工带动1.4万户2.1万人;合同订单带动3.2万户7.9万人。文:陆思琴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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