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阳光兑付粮食直补资金2231万元

宣威高度重视粮食直补工作,按照种粮直补的相关规定,细化措施,及时足额兑付粮补资金。经过清算,2015年实际兑付直补资金2231万元,直补面积1360095亩。其中:水稻补贴面积110010亩,补贴标准水稻15元/亩,补贴金额165.015万元;玉米补贴面积1250085亩,补贴标准玉米16.526元/亩,补贴金额2065.985万元。于2015年12月25日前划入农户的“一折通”账户,并张榜公布通知农户领取补贴。

在兑付过程中,宣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兑付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财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审计、监察、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具体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和农村社会稳定。各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认真做好补贴兑付的各项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好补贴兑付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核实补贴面积,录入、审核到户补贴数据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到户数据拨兑补贴资金;信用社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上;审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察部门对资金兑现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兑付。

搞好补贴面积的核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按照2015年实际种植玉米、水稻的面积实行补贴,形成玉米良种补贴到户花名册,实行“一折通”兑付。对租赁土地种植的农户按“谁种植、谁亨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严格资金兑现和监管。粮食直补资金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兑付。严禁拉用、挪用或截留补贴资金,凡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

严格工作流程。乡(镇、街道)农技服务中心核实补贴面积,形成到户补贴花名册后,由农技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共同将补贴数据录入“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系统”上报市农业局审核,最后报市财政局核收。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须在收到市财政局提供的发放清册和划拨资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农户 “一折通”账户。

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品种和金额,由村(居)委会统一安排,以自然村或村(居)民小组为单元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和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要在资金划入农户银行结算账户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村(组)为单位直接或委托村委会将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各地加强对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完整准确地了解直补政策,切实体会到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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