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醉酒泄愤故意放火男子下跪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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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3时,凤凰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凤凰街道大屯社区夏家屯村五间民房着火,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置。”凤凰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及时组织民警辅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大火扑灭后,民警及时对该起火灾起火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勘验。经调查,现场人员夏某某有重大放火嫌疑,民警及时将其控制带回派出所调查。7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在和民警的思想斗争下,如实供述了自己故意放火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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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交代,近年来,夏某某因与居住在隔壁的几个兄弟都不和,一直怀恨在心,加之去年又与妻子离婚,心里更为不畅。7月2日下午,夏某某带11岁的儿子在宣威某餐馆吃饭,饮下一碗酒回到家后,用火机将房间内的衣物故意点燃,抛在衣柜。看到衣柜里的大火烧旺后,夏某某及时带领儿子跑到屋外把门锁上,将儿子罚跪在旁边的一空地电杆下,要求儿子不能将自己故意放火的情况告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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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13时,宣威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到看守所带故意放火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到现场指认,夏某某在看到受害人后,失声痛哭,当场下跪,乞求兄弟、亲属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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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放火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被宣威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羁押于宣威市看守所。

胖编插一句: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将造成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触觉能力降低、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心理变态、易疲劳等危害,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宣威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马国松)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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