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曝光!宣威某超市结算存在“猫腻”

近日,小编在宣威某超市购物时,在使用电子支付(支付宝、微信)结账时发现,超市结账有“猫腻”。为了更深一步了解情况,我们选择再次返回该超市进行购物!

第一次,我们购买了价值3.41元的西瓜和价值3.10元的口香糖。应付6.51元,我们付了6.5元。这一次,我们并没有发现商家有多收费的行为。为了进一步验证我们选择再次购买。

第二次,我们选择购买了价值8.05元火龙果,并且使用了该超市的会员卡积分。在这一次我们实际付款8.10元,按照商场的说法,这0.05元将会存入我们的会员卡中下次方便直接扣除,可是当我们问及时,收银员却告知没法使用。

此时,我们考虑到,会不会是因为会员卡的关系,商家采取多收然后存入会员卡呢?紧接着我们选择了第三次购物,在这一次,我们购买了价值4.76元的石榴,并且我们没有使用会员卡。最后我们的实付款金额为4.80元。

为吸引消费者,不少超市会将蔬菜、水果的定价精确到分,然而结账时却不见了分币的踪影,这些分币都哪去了?

我们算上一笔账:如果把“四舍”的数字1、2、3、4加起来,其和是10,即商家纯舍数字是10;如果“五入”,即商家向顾客多收的数字,也就是5至9的补数5、4、3、2、1加起来,其和是15,即顾客舍掉的数字是15,也就是商家入回来的是15。很明显,对商家来说,舍掉的是小数,入账的是大数。

再算一个更简单的账:一个超市若有10个收银台,每台收银机每天若有10位顾客的5分钱被电脑收走,则每台机子每天多收5角,10台机子共多收5元,这样10台机子全年52周将多收1820元。

超市大部分日用品的的分钱定价都是五分、六分、七分、八分或是九分,很少出现5分以下的情况。 (来源微博@leifenggang)

我们在百度搜索后,全国都有很多省份存在类似的情况,并且有关部门表示:超市结算须按规定据实结算,擅自实行四舍五入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表面来看这是一件小事,可是这已经违背了销售宗旨,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们宣威,不需要这样的商家。

律师说法:超市不找零 做法欠妥当     

浙江长兴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许智荣律师表示,虽然现在分币已很少见,但仍属于流通范围,超市应该据实结算,未告知消费者就实行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与公平交易的原则相违背。而超市舍弃分币,让利消费者的做法虽未据实结算,但并未损害消费者利益。(来源:长兴新闻网)

有的人选择不去在意这几分钱,但是对于商家来说,逐渐的积累,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无论是现金支付找不开零,还是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都不能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文图:窗望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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