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女子捡到他人银行卡并取走钱 却成了诈骗

宣威之窗讯:拾到他人的物品请归还他人或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别一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没有事就独自占有。这不,2016年5月11日宣威市龙潭镇一女子管某芬来到了龙潭镇某信用社的自助取款机时,发现了一张银行卡,于是顺手捡起来看了看,银行卡的背面写有密码,于是就试着插入ATM机,按照背面的密码输入真的成功进入了存取款页面,于是将其卡里的18800元取走了,可是她却想不到的是,这一举动给自己带来了麻烦。随后失主发现了自己的银行卡丢失并卡里的钱不在了,就向银行询问和报警,经监控记录找到了管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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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管某芬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宣威之窗小编提示: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若数额较大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关于信用卡的用户,在拿到了信用卡之后,请及时更改密码,以免造成损失。对于捡到他人银行卡请交到附近派出所或有关银行柜台处理。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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