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未成年人入室盗窃,失主给予原谅

12月22日,文兴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帮失主挽回损失4000多元。然而,这起案件的嫌疑人竟是一名12岁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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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早上7时32分,文兴太平村委会村民朱某发现卧室钱包里的7000多元购物货款被盗。接到报警后,文兴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迅速对现场进行查勘。

经对现场查看,民警发现案件有很多疑点,例如现场门窗没有撬动痕迹,钱包内共有货款1万余元,全部都是100元一张的现钞,但却只丢失了7000多元。由于报警人小卖部及周边没有监控,无法发现更多有用线索,民警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到集镇上的网吧、超市、商店进行走访,要求店主多留意拿100元大钞购物的人,尤其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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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天17时25分,值班民警接到集镇一手机店店主反映:“一个10多岁的男孩来买了一部1000多元的手机,身上带有大量现金,由于手机卡号实行实名登记,无法办卡,现在小男孩还在店里。”

接到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到手机店找到了该男孩。经询问,男孩叫小杰,今年12岁。因无法说出大量现金的来源,民警将男孩带回派出所询问,在民警的开导下,很快小杰陈述了12月21下午15点左右,他从朱某家后门偷偷进了屋,见卧室没有上锁,趁机溜入,发现钱包后,由于心慌没有将钱全部拿走的事实。之后,小杰将大部分现金藏于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房后废弃的墙洞内,一部分拿了买手机、吃喝等。根据小杰的陈述,民警在藏钱处找到了剩余的4500多元归还给了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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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小杰父母已离婚又各自成立家庭,现在小杰由外公外婆抚养,也早已辍学。由于小杰属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鉴于监护人家庭条件困难,报警人朱某对小杰进行了谅解,文兴派出所已责令其监护人领回严加管理教育。 

店主能原谅小男孩也是希望小男孩能改过自新,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未成年人做错事,只希望家庭能更多给予孩子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能够给他们关爱和鼓励,不纵容,不放弃。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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