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寒冬中的温暖 十四年的坚守

2003年,沈某之养子因家庭琐事离开了沈某。沈某一纸诉状,将其养子告到法院。按其当年生活水平,法院判决养子每年给其相应的食物。执行过程中,法院将其食物折价,随后按其物价从1500元逐年增至2750元。每逢年关,执行局的干警总得往沈某家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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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3日周末,因执行法官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会议延误了时间,执行局长宁德云和副局长候光庆不得不亲自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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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位法官冒着严冬中的浓雾来到沈某家中,沈某一把鼻涕一把泪,十四年了,想不到你们遇到这种天气你们还能够来。执行局长宁德云立忙解释“老人家,你养子经我们多次催促,十多天前才把你应得的赡养费送到法院,因我们年终总结及其会议的影响,我们实在对不起你了”。沈某更是激动“莫说对不起了,是我对不起你们,前几天你们没有来,所以打电话催你们,是我越老越糊涂”。副局长候光庆立即补充“除了执行赡养费,我们还做了你养子的工作,现在你年纪越来越大,叫他平时也要来看看你”。沈某接过话茬“来了,来了,前几天我生病他还来看我。养子回心转意,还说为送终的事他负责,想不到是你们做的工作。十四年了,执行法官换了一拨又一拨,我的小事成了你们心中的大事,共产党最好、人民法官最亲,你们的恩、你们的德,我这一辈子也报答不了你们宣威法院了”。(宣威市人民法院:张选仁)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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