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刑侦大队成功规劝一名省厅督捕逃犯自首

近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名涉嫌盗窃的省厅督捕逃犯在家属陪同下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16年5月26日,宣威市公安局来宾派出所接到何某善电话称自家价值16000元的“狼青”昆明犬于被盗,请查处。案发后,来宾派出所民警运用调查走访、视频侦查等手段,确定来宾街道宗范村的吴某周和凤凰街道陈某为本案重大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吴某周于2016年6月4日被民警抓捕归案并移送起诉,陈某一直潜逃,办案民警将其上报为省厅督捕逃犯。

刑侦大队民警多次到陈某家中,向其亲属开展思想工作,要求陈某放下思想包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7年2月12日,陈某在其家属陪同下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2016年5月26日伙同吴某周经过预谋,从宣威市市区窜至来宾街道盘龙居委会,把何某善拴养在宏基建材经营部院内一条"狼青"昆明犬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办理中。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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