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棚户区改造:变忧居为宜居 建美丽幸福家园

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始终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创新举措,迅速行动,众志成城,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推进棚改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人居环境,为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目前,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宜居宜业 优化环境

东门海子幸福城C区是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搬迁安置点,这里高楼林立,相关配套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宣威地景公园便是该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之一。“这个公园修好以后,我在家门口就可以锻炼休闲。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家住北门街的周女士正在新建的宣威地景公园旁锻炼身体。作为宣威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之一,这座还在施工建设中的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宣威老城区房屋建成较早,历史久远,存在着“失修老旧、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且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振兴街沿线仍有一部分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亟待改造,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强烈。

今年以来,宣威市全面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统称“棚改”),迅速改变棚户区长期形成的基础设施不配套、规划建设低水平状态,全面改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旨在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带动消费、扩大投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宣威市民在城市发展建设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修民之所喜,建民之所想。宣威市委政府从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着手,正在把一个个精心打造的棚改项目化作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融入百姓生活,带进百姓心中。

以人为本 科学谋划

棚改项目是一项关系到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多赢工程,更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产业转型,增强经济实力,改善人居环境,今年5月,宣威市公布了《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实施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群众的居住环境,让生活在棚户区的老百姓从忧居走向宜居。

根据实施办法,从今年开始,宣威市将投入资金约28.3亿元,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范围内棚改项目,依法征收992亩土地和52.88万平方米房屋,妥善安置4600余户。并把棚改腾退土地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城市颜值和品位,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

为此,宣威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将棚改与统筹推进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稳步推进西河片区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棚改工作,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界定改造范围,成片推进、不留死角。

在棚改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置。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原则,采取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

在棚改进程中实现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原则,统筹规划改造区域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雨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落实措施 强力推进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棚改,宣威市在全市棚改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研究确定全市年度棚改任务,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棚改资金筹集等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棚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宣威市人民政府作为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把棚改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用改革创新思维推进棚改工作,切实增强征拆力量,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每个项目都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抽调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征拆改造第一线,切实提高改造工作成效。同时,各相关街道认真摸清辖区内棚改项目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做好年度工作任务,特别是2017年的工作任务,抓紧落实改造资金、完善征收补偿方案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拉单子、建台账,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征拆,有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抢建房屋等各种形式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为有序推进棚改创造公平环境。

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主动配合棚改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及时纠正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法依纪受理、调查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威胁、胁迫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阻碍棚改工作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快推进棚改营造有利环境。

切实保证棚改资金筹集到位。棚改所需资金量大、政策性强,必须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按照规定使用征拆资金,做到阳光征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套取棚改资金。

未来三到五年,棚户区改造将是城市化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主要抓手。推动城市化建设,提高城市品质,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棚户区改造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突破口。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城市会越来越好,城市环境会越来越美,人居环境会越来越优。(宣传部:沈立瑞)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