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小”食品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选址、设置、布局等要求、设备、容器、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接触食品的设备、用具、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三是明确责任,乡食品药品监管办负责辖区监管责任,落实“三小”食品企业和农村自办筵席的内“三小”食品企业和农村自办筵席食品安全监管,各村食品药品监管信协管员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登记普查、宣传引导等职责。
四是加强管理,对“三小”食品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内容包括企业数量、规模及生产加工、经营状况,产品质量、产品类别分布及销售状况等。对农村自办筵席登记备案,内容包括举办的主办人和承办人、筵席的时间、地点、就餐人数、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主要食品原辅材料来源等内容,现场食品安全指导和核实原辅材料来源等质量安全工作,实行“一席一报告,一月一汇报”制度,同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从而提高自办筵席的主办人和承办人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是严格体检,乡卫生院负责对“三小”食品企业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农村自办筵席专业队伍承办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对患有传染病和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发给健康体检合格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是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的“三小”食品企业和自办筵席,加强督查和指导,帮助解决问题,使其加大投入和改造,逐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尽快达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核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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