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五项措施”强化征占用林地管理

宣威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管理机制,主动为服务对象排优解难,始终把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全面规范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该市积极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大保护林地资源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支持、关心、参与林地资源保护发展良好氛围,使全民逐步树立“严管林”的思想。采取举办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办法,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林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累计组织培训37场5548人(次),编发简报和简讯37期,张贴标语1.6万余条,印发宣传资料6.5万份。

二是提前介入服务,主动配合业主。及时向需征占林地的业主单位发放《使用林地事先告知书》,告知业主单位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动与业主沟通,依法做好项目上报审批的服务工作。2017年上半年共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5起,征占用林地46.8377公顷,上缴植被恢复费800余万元。

三是严格审核审批,严处非法占用。在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中,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全程监管服务,严格执行审核批准制度,对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实行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深入开展林业专项整治活动,对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非法占用林地重特大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2017年上半年共查处涉林案件 32起,行政处罚 32人,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 件,侦破10件。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体系。建立“临时使用林地保证金制度”,确保临时使用林地按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采伐林木更新造林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协同查验制度”,由森林公安局和林政管理部门,协同对拟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查验,重点对有无未批先占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签署核实意见,对发现未批先占行为及时查处,并出具案件查处报告。对森林林地资源管理实行五级管理体系,将林地资源监管责任落实到上头地块,落实到每名护林员,层层负责,实现了林地资源动态监测管理全覆盖。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对已经批准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积极加强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委托监管,将林地资源监管职责委托下放到基础林业站,贴近林区管理,并对乡(镇、街道)林业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林业局:尹富鸿)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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