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票据使用管理。由乡镇财政所申领后交由合管办专人负责管理,逐级登记发放到村,村组织专人登记开票,票据使用完毕由合管办收验保存,年终交由财政所票据中心核销。
二是强化票据款项核对。村组织经办人员对本村以家庭户为单位开具收据,做到人、款、收据相符。票据和资金上缴后,确认无误后上报参合信息表,资金上缴财政专户。
三是强化参合人员权益保障。新农合办公室要将各乡镇上报的信息表与所开具的专用票据备查联进行再核对,及时对参合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录入系统,切实维护参合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局票据中心将对新农合票据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做到“两个到位、三准确”的要求,确保制度到位、监管到位;台账准确、报表准确、资金解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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