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 多渠道增收促脱贫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能够带动、支持广大农户,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威市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主体上,主要以村集体合作社实体运作为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多渠道增收促脱贫。在产业精准扶贫中具有“帮贫带富”的特殊意义。

强化主体培育,突出载体搭建。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对通过流转土地、劳务用工、合同订单、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带贫奖补、基地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一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贫困户将土地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从而获得租金收入。二是通过参与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吸纳贫困户到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或者加工厂进行务工,获得工资收入。三是通过签订合同订单发展产业获得经营性收入,在产前由合作社分别和龙头企业、贫困户签订订单生产协议,产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按照订单协议如期收购贫困户发展的农特产品,从而带动贫困户增收。四是通过入股分红获得资本性收入,贫困户将产业扶持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折股量化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分红收入。全市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367个,带动贫困户4.2万户11.4万人,其中:流转贫困户土地3.7万亩,带动2.1万户5.8万人;劳务用工带动1.4万户2.1万人;合同订单带动3.2万户7.9万人。

贫困村和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均要成立一个村集体合作社,现已成立310个左右,约占92%左右。社员花名册基本完成,社员证、协议大多数乡镇正在制作,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开展中,带贫机制初步建立。指导做好新型经营主体“一证一册四协议”(社员证、社员花名册、订单协议、土地流转协议、劳务用工协议、入股分红协议)台账资料的建立完善,规范带贫奖补痕迹材料,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文:陆思琴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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