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法院回访帮教失足少年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掌握未成年犯判后改造情况,帮助未成年犯早日回归家庭,更好地融入社会,近日,宣威法院法官到辖区板桥街道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

2016年5月26日,17岁的高某因结识不良朋友王某,在王某的邀约下,高某等人帮王某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5天。2017年2月26日,宣威市人民法院考虑高某是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系从犯等因素,对高某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宣威法院少年庭法官来到高某家中,对其进行回访帮教,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帮教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高某的生活状况和今后的打算,针对他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帮助指导,并鼓励他要多结交正能量的朋友,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考虑高某现已成年,法官鼓励他多学技术,今后好好工作,孝敬父母,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某和母亲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高某表示一定不辜负家人和法官的期望,现在父亲生病住院要照顾父亲,今后争取多学习本领和技能,掌握一技之长,好好回报父母。

“一件案子办完后,还有很多事要做。我们回访帮教的目的是,要尽可能挽救失足少年,让他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宣威法院王桂梅法官这样说到。

近年来,宣威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延伸工作,通过开展“法进校园”、回访帮教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文:胡娇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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