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派出法庭+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2019年1月,一位耄耋老人蹒跚的走进宣威法院倘塘法庭,找到法官要求为其作主,在与老人反复沟通之后,我们弄懂了事情的缘由:2017年11月,老人在路上行走时,被同村杨某甲、杨某乙父子二人饲养的山羊觝伤,杨某一家也支付了老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料,出院以后,老人手臂肌肉萎缩,伤情加剧,老人多次就该纠纷与被告协商解决,并且经过村民小组、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纠纷一直未化解,于是老人来到法庭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损失6万余元。

由于老人年年事已高,在法官告诉其到法院起诉要有诉状和证据材料时,老人显得无法理解,加之其腿脚不方便,听力也不是很好,法官建议让其子女帮助准备诉讼材料后再到法院起诉,但老人说她的几个子女都不管她,所以才独自一个人来法庭,考虑到诉讼程序较为复杂,但老人的诉讼能力较弱,法官积极与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协调,该中心为老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出庭。

在充分了解案情并审阅案卷所有证据材料后,案件承办法官认为直接审理本案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遂与倘塘镇兴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法庭将案件交由原、被告所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后,法庭派出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协助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6400元。至此,因饲养动物不善致他人损害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倘塘法庭注重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以法庭审判为中心,以基层人民调解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为依托,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和外延,利用诉讼渠道掌握的诉争焦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等情况,运用好诉调对接机制、非诉纠纷稳控机制,善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案件实质症结,维护涉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谐。文图:李婷婷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