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西宁街道关于实行村(居)民小组“组帐村管”的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街道各村(居)民小组集体固定资产和部分山林、集体土地、荒地、水塘等,村(居)民小组通过发包、出租或征地等方式取得相应收入,但村(居)民小组集体资产存在收支无据、财务无账、管理无章、使用随意、监督缺失等问题。为规范村(居)民小组财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增强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收支透明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西宁街道结合各居(村)实际,决定对村(居)民小组的“组帐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

1、对村(居)民小组现有的资产和账目进行登记确认,对村(居)民小组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进行清查登记,现金及时缴存银行。

2、对已支付的符合要求的票据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督促当事人按要求办理。

3、对村(居)民小组外借的款项进行清收,对现存于村(居)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确属村(居)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等款项,及时转入村(居)民小组专用账户。

4、对村(居)民小组的办公用房、店面、土地、山林、池塘、果园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登记、造册落实专人保管。

5、村(居)民小组做好财务资料交接准备工作。移接后,村(居)民小组不得设立帐外帐,不得公款私借私存,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二、实施步骤

村(居)民小组帐务清理移交分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组帐村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结合各村(居)委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在2015年2月底前完成。

2、财务清理。由街道农经站牵头,对各村(居)民小组2015年2月以前的财务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集体的各种资产、债务、往来、银行存款及现金进行认真核算,切实搞好组级帐款的清理工作。此项工作在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

3、搞好交接。由村(居)委会牵头对各村(居)民小组账务进行接交,2015年3月31日前搞好交接工作,各村(居)委会对各组的交接时间要作出具体安排。

4、完善制度。各村(居)委会对移交的帐目要进行规范、科学设定会计科目,要严格制定报帐、审批、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组级财务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组账村管”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组帐村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今后若有人员变动,“组账村管”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应职务人员递补):

组  长:丁宪魁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沈立宪    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钱正能    街道党工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如飞    西宁财政所所长

        杨万友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静梅    街道农经站站长

徐  建    街道财统办副主任

“组账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静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移交日常事务。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帐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切实做好“组账村管”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西宁街道“组帐村管”管理办法。

附:西宁街道“组帐村管”管理办法(试行)

 

                                西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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