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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残联2015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

社会评价材料

宣威市残联2015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

2015年,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残联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能,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依法履职
(一)认真调查,摸清全市残疾人结构情况。认真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市现有残疾人总数为9.7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73%。其中,视力残疾人16768名(17.21%);听力残疾人21162名(21.72%);言语残疾人2349名(2.41%);肢体残疾人26755名(27.46%);智力残疾人8788名(9.02%);精神残疾人9149名(9.39%);多重残疾人12462名(12.79%)。
   (二)认真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特殊纪念日进行宣传。三是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在春节、“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春节,共对全市1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每户送去300元慰问金。第二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于5月14-15日,对格宜、阿都、文兴、普立、宝山、龙场、凤凰七个乡镇街道10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慰问,每人送去300元慰问金。通过这些宣传和活动,在全市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服务意识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党支部集体学习和专题学习吸收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的十八四中、五中全会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通过学习,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意识。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充分利用我市CBM项目实施机遇,切实抓好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工作。于3月--5月分五批对全市的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联络员436人进行了残疾人社会融合发展理念、康复技能等培训。同时,对羊场、双河、乐丰的37村级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领导接访制度,没有收到投诉和不良反映。严格工作纪律,实行考勤制度,没有发现违反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三、行政效能
认真贯彻执行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建设,坚持目标责任,对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等实行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切实保障了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和超额完成。
(一)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发展。救助上访贫困残疾人15户共6000元。投入资金1.8万元向上级残联选送10名盲人学习保健按摩并实现就业;投入资金8万元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2人并就业。投资3.6万元进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60人;投资10万元进行残疾人就业示范培训基地建设,实现15名残疾人年均增收3000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投入9万元资金为15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居家无障碍改造;为28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了居家安养(每人每年补助800元),40名重度精神病人实施机构托养(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投入资金8.2万元,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42人;对今年考上大学的39名残疾人学生和9名贫困残疾人子女进行了一次性救助,每人发放3000-1000元助学补助金。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投资3万元对所挂钩扶贫的西泽向阳村委会的42户贫困人口进行实用农科技术培训一期,赢得群众好评。
(二)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完成社区肢体康复训练300例;完成盲人导向行走70人;智残儿童康复训练50人;聋儿听力助残10人,普及型大小腿假肢装配25例;免费发放价值120万元的各项用品用具1155件。
(三)开展全市精神病分类防治工作。投入经费38.38万元,对623名精神病重症患者进行免费服药;投入经费10万元补助25名精神病重症患者进行住院治疗。并对8319名精神病人实施监护。
(四)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接待来信来访565件(次),办结率达100%。共为2500余人核发了新证。认真做好精神文明、文秘、信息、统计、计划、财务、保密、档案等基础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信息公开
(一)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信息、党务信息等公开,做到了应公开的坚决公开。
(二)坚持重大事项表决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制度,明确市级以上的评先评优推荐,1万元资金的使用,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无记名票决。
五、廉政建设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断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意识,打造廉洁从政队伍。
(三)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新修订了机关制度,从廉洁自律、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多方面作了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反纪律等不廉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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