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规划局2015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

社会评价材料
宣威市规划局
2015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宣办发〔2015〕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一年来履行职责、优化服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各位代表给予评价。
一、 加强规划编制,依法实施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乡规划编制情况。2015年,完成了城市景观设计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专项规划、南部生态景观片区概念性总体规划、龙海生态公园概念性总体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龙文片区控规、凤凰片区控规完成初步成果,城区5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基本完成,进入验收阶段;完成了市域卫星影像图、全市交通旅游图、市区地图的成果验收工作;启动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城市给水专项规划、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老城区76平方公里地形图更新测绘,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前期工作。
     完成了板桥片区总规、来宾片区总规、普立乡总规、倘塘镇总规,凤凰片区、龙潭、西泽、阿都总体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来宾宗范上宗村、西泽黄家台子村和七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地形测绘和规划方案设计,完成美丽乡村民居图集方案设计及推荐上报。
(二)规划管理工作情况。依法依规对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工作,2015年共召开规划领导小组会议1次,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2次,召开规划审批专题会议3次。审批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7份,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479份,用地面积755426平方米,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规划说明72份,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166份,许可建筑面积605698.74平方米,发放验线合格通知单45份,发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33份;审核发放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93份,许可建筑面积459862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3份,用地面积13984平方米,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份,规划验收合格证89份。
    (三)规划业务培训情况。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2015年宣威市城乡规划培训会承办任务,培训规划局、住建、执法等市直相关单位领导及业务人员、乡镇(街道)领导及业务人员共260余人。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乡镇领导及规划局相关业务人员40余人参加曲靖市组织的美丽家园培训。
二、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为核心,积极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一书两证”核发、批后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强化干部担当精神,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干部深入基层,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实施精准扶贫,完成了东山镇八大河村的入户走访和情况摸底,制定了扶贫工作方案,完成1、2组两个村民小组活动中心的规划设计;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办理信访案件;高效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26件。
(二)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了《宣威市城乡规划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宣威市城市规划区湿地规划管理办法》、《宣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发文实施,为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加强工作衔接。按照精简、高效、快捷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规范收件和现场勘查等相关程序,确保规划手续及时快速办理;按照规划系统“五个一”文明服务要求,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未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无乱用职权、乱检查、乱摊派等现象。
(三)推进信息公开,促进阳光规划。我局积极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促进规划编制及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城乡规划成果、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审批事项等均通过规划局网站、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曲靖规划通讯》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捍卫好廉洁从政的生命线。
    我局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及软环境建设,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持党风廉政和规划业务两手抓,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风廉政知识和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坚持每周定期学习,丰富学习方式,做到廉政学习制度化,廉政知识进科室,普及到个人。
    (二)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局党组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述廉制度,年终开展了述廉活动,实现监督制度化、常态化。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机关科室、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党组书记给党员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2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加强人、财、物管理,落实廉政具体要求。认真落实规划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廉政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等各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出差审批、核销等相关活动,规范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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