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我市召开部门(单位)2015年测评会

12月18日上午,宣威市在政府招待所召开市直单位2015年度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工作测评会,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副县级领导、调研员,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副调研员和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武部政委,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带队领导、相关部门推荐的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宣威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及各乡(镇、街道)代表共计290余人参加测评会。

会上,2014年度评价结果排名末三位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总监票员、监票员建议名单;参评代表对72个部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会上,宣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兴赞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借助领导、社会、群众的力量来纠正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设良好机关作风的重要手段,也是在制度和机制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积极实践和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兴赞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市直单位进行评价,必须站在对全市发展大局负责的高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托负的责任,客观公正地看待被评价单位的成绩和不足,珍惜和正确行使好评判权。大家对一个单位进行评价,主要应该看是否采取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是否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是否为宣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要坚持上下结合、以评促改的原则。有关部门、单位和干部要做到上下结合,既要重视领导的评价,也要正确对待群众指出的问题,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坚持慎重严谨、规范操作的原则。有关部门要以严格的纪律、规范的操作、严谨的作风,精心组织实施好评价工作。各参评单位和评价代表要自觉维护评价工作的严肃性,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监督员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好测评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测评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规范操作,认真梳理好评价意见,认真统计好测评结果,避免出现差错;要注重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开展这次评价的首要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我们要以这次评价为契机,通过边评边改、以评促改、整改提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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