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近年来,宣威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廉租房、公租房、危房改造等各项工程建设,目前已累计建成廉租房1万零4套、公租房1.14万套、危房改造3.24万户,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广大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抓住中央、省、曲靖市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机遇,加强领导,积极争取,狠抓落实,市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解决 “土地、资金、环评、报批”等问题,并组建专门班子,抓好各级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房地产开发税收等渠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2006年以来,累计投入13.28亿元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年—2011年,将住房公积金增值纯收益280万元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 2009年—2011年,将租赁补贴结余资金769.08万元用于回购82套4501.25平方米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同时,采取“政企共建、政校共建”等多种模式,整合各类资源和项目参与建设。二是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006年—2010年,累计减免廉租住房建设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有关税费400余万元,减半收取工程设计、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费共80余万元。三是健全退出机制。实行廉租户收入动态监控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入户调查,核实廉租住户就业、收入等情况,及时调整保障对象,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居民户入住或转租、转借。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编制了《宣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镇规划、新农村规划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风格布局与民族特色、单体建筑与总体设计的关系,统筹考虑水、电、路、电讯和休闲、购物、上学、就医等要素,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
       强化管理,保证质量。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周报告、月抽查、季督查等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安全工程、民心工程。二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中央、省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落实到位;实行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划拨和资金划拨逐级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把房屋租金、安全保卫和水、电、卫生费收取等物业交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四是强化租金管理。严格执行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足额收取廉租住房租金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及公共设施的维护。
       阳光操作,保障公平。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及时公布建设进度,提供房源信息,在醒目地方张贴公告告示,在网站上公开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公示租赁补贴发放名单,提高居民的知情权。二是强化分配监管。建立保障性住房社区、街道、职能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和保障对象审核办法,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分配等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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