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2015年宣威市规划局收支预算信息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曲靖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宣威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城市规划工作论证、政策和经验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城乡规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宣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地段及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指导编制、审核各类开发区规划、工矿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及道路、交通、给排水、户外广告、抗震防灾等专业规划;指导编制、审核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三)负责宣威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规划许可证书,依法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保护及城市雕塑方案的审查、审批、实施和管理;依法核发城市规划区《临时建筑许可证》。
(四)负责宣威市行政区域内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和重点供水、排水、通讯线路等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对高等级公路、铁路、管道、绿化用地、水面、景观视廊、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高程等各种规划控制红线的规划管理和审批;负责各种道路、桥涵、河道、地下人行通道、人防设施、铁路专用线路及站场、汽车客货运站等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
(五)负责宣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管线工程划线、核线、规划验收、竣工测量等批后管理,依法核发《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临街建筑立面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城市监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及测量单位、成果的审核。
(六)承办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测绘成果、规划编制成果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对宣威市行政区域内规划设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审验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对城乡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备案登记。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工作要点
1、继续完成龙文片区控规、凤凰片区控规、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城市景观专项规划、城市绿地景观系统专项规划、月牙湖荣禄湿地修规、龙海湿地修规编制、城区50平方公里地形图测绘,继续完成城市“五化”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2、启动城市给水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中心城区76平方公里地形图更新工作,组织草拟城市规划区山、水、林、园等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报市政府审定。
3、继续完成板桥、来宾、凤凰、靖外四个片区规划及阿都、倘塘、普立三个集镇总体规划,启动龙潭、西泽两个集镇总规编制,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全面完成。  
三、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表一:宣威市规划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宣威市规划局2015年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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