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五到位”抓好冬春森林防火

自1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宣威市突出“五个到位”,扎实抓好2016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该市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下发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及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林业站具体抓。各乡(镇、街道)挂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深入重点林区、火源检查站、瞭望台、交通要道等重要部位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宣传教育到位。该市采取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标语、印制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林缘周边、入山道口等重点部位设置固定警示牌,加大宣传和警示力度。宣传、文体广旅部门精心组织,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过程、全覆盖、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氛围。

责任落实到位。该市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落实部门责任,健全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实乡(镇)、村、组干部责任,采取干部包村、党员包户、十户联防等措施,把每个村庄、每个山头、每个地块的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重点部位包片责任,对坟头、路口、古建筑、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包片责任、严看死守。

火源管控到位。该市各级林业部门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停办一切野外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缘用火,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防火种入山。严格执行“5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管好管死野外火源。对林区、林缘周围的重要仓库、经营单位、农户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林内及林缘农地、坟墓造册登记,严禁在林区及林缘从事生产生活用火和上坟点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活动;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增加巡山护林人员、设立火源检查站(卡)、出动防火检查车巡回检查,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对“五种人”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对象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对火灾多发地段,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把巡山守卡和重点盯人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市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发生1件,坚决查处1件。

基础保障到位。该市大力加强森林火灾扑火专业队、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建设,每个乡(镇、街道)组建1支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伍,配齐配足扑火装备,确保扑火安全高效。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也组建相应的扑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机具、装备。加强军地协同,充分发挥驻宣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加强瞭望台、隔离带建设,筑牢森林防火基础。加大森林防火资金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按照每亩林地0.3元的标准安排森林防火经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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