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市平均保障水平和平均补助水平年均增长15%的要求,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规范运行,先后3次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现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40元,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0890万元。农村低保顺利推进,先后3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现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11元,累计发放保障资金36338.04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5299人,月人均补助水平138元,累计发放供养资金3076.08万元。临时救助向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延伸,临时救助城市困难群众4361户,累计发放资金409万元;农村困难群众64130户,累计发放资金4937.5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66664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680.04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全方位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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