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十二五”改造中低产林15.5万亩

“十二五”期间,宣威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采取分类经营管理的办法,着力提高林分质量,快速推进中低产林改造。5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532.25万元,改造中低产林15.5万亩,成活率均在85%以上,改造达到预期目的。

2011年以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编制了《宣威市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每年,该市根据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的要求和特点,实行分类经营,对不同区域的低效林,采用不同管理与经营方法,以确保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同时加强木本油料、速生丰产林等实用技术的培训与服务,为低效林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为保证工作质量,该市严格按设计组织生产与管理。每年,市林业局分别与项目乡(镇、街道)林业站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改造任务(面积)、地点、范围、质量标准、竣工日期等。在作业设计阶段,对拟改造地块,由林权所有者提出改造申请,乡(镇、街道)林业站审核上报市林业局审批后,方进行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后,需要采伐林木的,由林权所有者提出林木采伐书面申请,经市林业局审批,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该市建立健全事前公示制度,纳入年度改造的地块,施工前,对时间、地点、对象、任务、改造方式、采伐指标、资金安排、施工管理人员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施工结束后,该市林业部门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县(市)级自检自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考核的依据。在资金和档案管理方面,各项目建设单位设立专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设立专人专柜,按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保证档案完整齐全,台账记录清晰,材料真实。(杨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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