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规划局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2016年2月23日,市规划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李绍祥局长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并从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还提出了各项具体指标。如: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升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等。

    会上,李局长结合宣威市的实际情况对《意见》逐条分析,指出当前我市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会后要继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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