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95后女孩挪用50余万公司资金借男友 两人双双获刑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挪用资金罪案件,被告人单某某、魏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四年。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95后女孩单某某同时在宣威市的两家公司(两公司同属一人管理)工作,专门负责网上银行转帐,两个公司的银行帐户、密码和优盾都由其保管。单某某于2014年年初与被告人魏某某谈恋爱,魏某某系会泽县人,没有固定职业,偶尔会向单某某借几百元或几千元钱。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被告人魏某某以做茶生意及母亲生病住院需用钱为由,唆使被告人单某某将其经管的上述两家公司的资金转给其使用,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资金人民币53.98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给被告人魏某某,后被魏某某挥霍,致使上列资金无法追回。2015年8月28日,公司发现单某某私自转款,经索要未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被告人均无能力退赔挪用的资金。

    宣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单某某属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3.98万元借给他人使用,属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魏某某唆使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借其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对魏某某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鉴于被告人单某某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魏某某有自首情节,对二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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