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纪委正确处理“三种关系”推动“挺纪在前”

宣威市纪委正确处理好“加”与“减”、“大”与“小”、“前”与“后”的关系,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确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正确处理好“加”与“减”的关系。建立信访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分析、研判,加大信访办理力度,制定并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在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一些相对内容简单、线索清晰的信访件坚持快查快结,缩减办结周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力量加大对“三小”(小官、小钱、小事)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2015年,市纪委共受理信访127件(次),初核109件(次)。二是正确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在保持查处大案要案高压态势的同时,采取日常督查、分级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紧盯违纪“小”问题,不搞“不拘小节”、“下不为例”。围绕“四种形态”,根据事实综合使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一种常态,让违纪者在“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2015年,全市围绕相关人员违纪问题,公开通报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三是正确处理好“前”与“后”的关系。一方面,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宣传引导,确保立规在前。2015年,全市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要求,唤醒党章意识和党纪党规意识,全市576名实职科级干部参加集中宣讲。另一方面,强化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问责在后。全年共立案101件,结案1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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