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突出重点抓好2016年防汛工作

我市围绕“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切实做好2016年的防汛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建设、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制。江河、水库、水电站等有安全度汛任务的重要防洪设施管理单位,切实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防汛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各类重要防洪设施的安全度汛。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相关责任人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防汛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扎实做好主汛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汛期到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度汛安全自检自查,对预案编制、责任制落实、度汛计划制定、物资储备、预警预报等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水务局牵头,发改、安监、国土资源、工信、交通运输、煤炭、教育、卫生、移民开发、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对水库、江河、电站、交通、地质灾害点、尾矿库、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重要部位和重要防洪设施,联合开展一次安全度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度汛万无一失。结合汛期规律和水利工程实际,抓紧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确保科学合理、实用高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演练,提高队伍实战水平和应急能力。及时充实防汛物资储备,特别是要加强防洪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物资储备,切实提高抗洪抢险能力。

三是全力保障库塘安全度汛。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强化检查、处置、督查、巡查、调度、避险工作,切实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重点抓好“防、调、抢”三个关键,全面提高应对水库突出汛情和险情的能力。组织开展好在建水库和病险水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对工程隐患大、一时难以除险的水库,坚决落实防汛保安措施,坚决防止溃坝失事、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严格水库调度运行机制,逐库制定突发险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控制、早排除,确保库塘安全度汛。

四是加强河道管理和在建工程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河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对阻碍河道行洪的各类违章设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清除。以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等为抓手,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查,严厉查处危害防洪安全的不法行为。对今年在建的中小河流、山洪沟和农村河道等建设项目,加快治理步伐,确保治理河段满足度汛要求,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是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避让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御机制。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专业预防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应急转移和避灾安居相结合,充分发挥已建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效用,做好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是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和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及时制定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落实防洪保安责任,建立健全城市洪涝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努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损失。建立健全城市防汛抢险及物资储备机制,一旦遭遇洪涝和险情,确保能及时预警、妥善处置。

七是做好库塘安全蓄水工作。处理好防洪保安与蓄水兴利的关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结合历年水情和2016年汛期降水情况,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坝型、不同工况及不同区域的水库工程,一库一策制定蓄水方案,在确保库塘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做好库塘安全蓄水工作,做到防洪蓄水两不误,确保2016年底完成曲靖市下达的蓄水任务,新建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已完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库塘,抓紧组织竣工验收,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蓄水试运行,尽早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八是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高度重视气象预报和汛情监测工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信息测得出、报的准、传输快。负有防汛任务的单位、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不断提高防汛应急抢险中汛情收集、分析、判断和处理的能力,确保汛情报送工作快速、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是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严肃防汛纪律,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决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汛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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