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龙海生态公园概念性总体规划的通知

《宣威市龙海生态公园概念性总体规划》于2015年9月30日宣威市规划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修改完善最终成果,为便于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意义

规划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规划定位准确、布局合理、指导思想明确,合理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宣威实际,对实现城市景观营造,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内容

(一)规划范围:板桥街道内,东临国道326线,西邻宣曲高速公路,北接虹桥街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规划总面积4.45平方公里。

(二)理念定位:遵照“生态系统保护原则、功能更新与多元统一原则、特色景观原则、合理利用原则、可参与原则”, “保护优先,恢复先行,建立湿地与城市之间良性、有序的发展模式,建立与城市、湿地、农业相和谐的生态农业湿地公园。定位该片区“中国郊野型高原生态农业湿地、云南最具科普性的生态农业湿地”的发展目标。规划形成“高原农业片区、蔬果林苑片区、生态种业基地片区、休闲农业片区、花园山庄片区”五片区的空间布局模式,并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和发展建设时序。

三、有关要求

(一)本规划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为城市湿地公园营造及管理的基本依据,该公园规划片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均须符合《宣威市龙海生态公园概念性总体规划》规划设计要求。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宣威市龙海生态公园概念性总体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的节约利用,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规划强制内容,以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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