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宣威市委 宣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威市创建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2016年8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森林曲靖的决定》(曲发〔2012〕30号)、《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的意见》(曲发〔2014〕23号)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结合宣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绿色发展、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以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为重点,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着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品味,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生态空间规划体系、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资源和生态产品日益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确保463.29万亩林地资源不减少,森林覆盖率达47.5%以上,林木绿化率达48%以上,活立木蓄积达15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值达20亿元以上。所有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生态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森林宣威”基本建成。

(二)建设原则

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用3年时间分期实施,争取实现“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

2.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结合宜居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重点工程。

3. 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在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绿化覆盖率的同时,营造一些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广、景观效果好的珍贵树种,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4. 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强化森林经营,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提高森林的综合效应;加强城乡绿化,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植树成效,巩固绿化效果。

5. 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攻坚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捐赠、多方投入,落实造林主体,执行“谁所有谁绿化、谁造林谁拥有、谁经营谁管护、谁投入谁受益”的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 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的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三、建设内容和任务

2016—2018年底,重点实施好8大工程:

(一)城镇绿化工程

1.建设任务:强化森林城市规划,加快森林绿色园、区、点、带建设,在城镇规划区(政府驻地区域)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以创建森林“绿岛”、林带、景观大道、公园、绿色单位、绿色庭院等方式,打造城镇森林绿化精品,巩固美奂公园、宛水公园等多处休闲式园林区域建设成果,打造锦苑山、玉泉山、分水岭、东山寺5处森林公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乔、灌、草、藤有机结合,促进城区绿化由园林化向森林化、由人工化向自然化转变,增加绿量。主要完成城镇街道绿化和提质美化,滨河水岸绿化,独立办公单位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确保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城区主干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加大市花、市树在城市绿化中的种植比例,发挥乡土特色树种优势,运用生物多样性特点合理利用绿化空间,有效增加植物丰富度,按“一街一品、一街一特”创建园林绿化景观。实施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拆围扩绿、配套添绿,停车场得到有效绿化,城市组团、各功能区间生态防护带基本形成,市民出门不超过500米就有休闲绿地,在郊区每个公园绿化面积达20公顷以上,城区绿地建设乔木种植比例占绿地面积的60%以上,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镇绿化乡土树种数量占80%以上,城市森林单个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2016—2018年,全市创建绿色军营1个、绿色校园244个,绿色医院32个,绿色厂(矿)区88个,绿色集镇23个。其中,2016年创建绿色军营1个,创建绿色校园134个,绿色医院10个,绿色集镇23个,绿色厂(矿)区30个。2017年创建绿色校园55个,绿色医院12个,绿色厂(矿)区30个。2018年创建绿色校园55个,绿色医院10个,绿色厂(矿)区28个。

2.牵头单位: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协调,绿色城市的创建由宛水、西宁、双龙、丰华、虹桥等5个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绿色军营、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厂(矿)区、绿色集镇的创建分别由经开区、人武部、教育局、卫计局、工信局、农办等单位组织协调落实。

(二)乡村增绿工程

1.建设任务:以全面增绿为目的,每年完成50个以上村(居)委会绿化美化,各乡镇(街道)每年要规划1—2个村(居)委会,进行山、水、林、田、路、小区、庭院综合治理,凡能栽植树木的地方要以乡土树种、外来速生常绿树种为主体,形成乔、灌、草、花、藤结合,点线面立体绿化。将乡村打造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产业发达、生活富裕的美丽宜居乡村,到2018年创建绿色村庄117个。其中,2016年45个,2017年36个,2018年36个。创建绿色庭院216个。其中,2016年72个,2017年72个,2018年72个。

2.牵头单位:农办。

(三)通道绿化工程

1.建设任务:宣威—曲靖、宣威—威宁、宣威—盘县等新建公路、铁路,要把绿色通道纳入工程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实行工程竣工一段绿化一段,绿化1条公路验收1条,确保与公路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管理;实行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方式,已完成主要绿化树种种植的,通过见缝插绿、配套添绿方式提升绿化效果。以宣曲高速、普宣高速、326国道、宣文线、鸡田线、虹热线、板倘线、青务线等为重点,在高速路、国省道、乡村公路、铁路两侧建通道林带,形成优美森林景观,打造特色景观通道。

2016—2018年完成交通道路绿化1892.5公里,打造特色景观通道。其中,高速公路绿化125公里,县道绿化113公里,乡道绿化675公里,村道绿化855公里,铁路绿化34.5公里。

2016年全面完成高速公路绿化90公里,农村公路绿化565公里(其中县道55公里、乡道225公里、村道285公里),铁路绿化14.5公里;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绿化568公里(其中县道58公里、乡道225公里、村道285公里),铁路绿化12.3公里;2018年完成农村道路绿化510公里(其中乡道225公里、村道285公里),铁路绿化7.7公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栽植乔木树种达到每侧2排以上,绿化乔木规格胸径在3厘米以上;农村公路栽植乔木树种达到每侧1排以上,绿化乔木规格胸径在1厘米以上。

2.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宣威火车站。

(四)水系绿化工程

1.建设任务:对境内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库区等沼泽、湖泊、塘坝、河流等水系地带周边一定范围内开展造林绿化。以北盘江、牛栏江、小江、革香河等为重点,北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重点水库库区建设护岸林带,全面绿化美化水系,城市规划区着力打造东河、西河森林休闲景观。完成主要河流、渠道两边植树绿化和水库、滩涂、塘坝周边造林绿化,到2018年完成沿水绿化植树造林及治理水土流失24.007万亩。其中,2016年完成9.007万亩,2017年完成8万亩,2018年完成7万亩。2016年完成中型水库周边的绿化造林;2017年完成小型水库、塘坝、河流、小溪、沟渠周边的绿化;2018年完成市区西河、东河主要地段绿化。在重点河段河流两边各栽植2排以上绿化树木;在塘坝和水库周边的空闲地建设护岸林带;在排灌沟渠道两侧栽植耐水湿、具有一定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且不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树木1排以上,所用乔木树苗地径需在3厘米以上,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牵头单位:水务局。

(五)生态修复(其它国土绿化)工程

1.建设任务:对城镇、乡村、水系、通道绿化工程以外的其它国土,以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为依托,采取义务植树、工程造林、大户和企业投资造林等方式,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创建完备的陆地森林生态体系。到2018年,完成国土营林绿化18万亩,即造林16.5万亩(天保工程造林1万亩、退耕还林11万亩、中低产林改造1.5万亩、石漠化治理3万亩);积极推进社会造林,组织个体户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其中,2016年8万亩,2017年5万亩,2018年5万亩。组织义务植树1050万株,年均35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建立优良乡土树种培育苗圃基地,全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2.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生态文化工程

1.建设任务:制定科学的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启动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积极研发和推广生态科学技术,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丰富生态文化产品。充分发挥全市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的作用,做大做强山水文化、树文化、竹文化、花文化等物质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林业生态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产业,发展培训、咨询、论坛、传媒、网络等信息文化产业,加强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切实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各种投资者投资林业生态文化产业,提高林业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打造宣威林业生态文化品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挖掘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文化,弘扬生态理念。

2.牵头单位:文体广旅局。

 (七)林业经济开发工程

1.建设任务: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产业,在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的同时,彰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药材、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着力抓好林禽、林药、林菌、林菜、森林休闲旅游等产业升级,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推进经济林果规模化、景观化种植,发展观光林(农)业,在巩固和提质改造好现有经济林果的基础上,建设2个以上万亩林果种植示范基地(水果1个、干果1个)。在宜林地、四旁、采空区和农村土地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栽种冬桃、苹果、梨等水果,在现有13万亩的基础上,力争水果发展总规模达20万亩。其中,2016年发展2万亩,2017年发展2万亩,2018年发展2万亩。在提质改造和巩固好已建78.9万亩核桃的基础上,利用25度以上坡耕地和荒滩、荒坡等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力争干果发展总规模达100万亩。其中,2016年发展6万亩,2017年发展8万亩,2018年发展6万亩。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力争到2018年发展速生丰产林10万亩。其中,2016年发展2万亩,2017年发展4万亩,2018年发展4万亩。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建设苗木基地。采取林药种植,林间间作经济作物等方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3年种植面积累计达5万亩。其中,2016年1万亩,2017年2万亩,2018年2万亩。

2.牵头单位:林业局,农业局。

(八)资源保护工程

1.建设任务:以提升森林生态总体功能为主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分类管理,科学区划生态功能区、耕地保护区、居住区、旅游休闲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功能区域,严守生态红线,加快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信息理体系,对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做到资源情况清楚、管理方式科学、培育思路合理、管护责任明确。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通过挂牌、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建立完善保护制度,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强化依法治林,从重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物种零灭绝行动。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生态安全。加强土地综合治理,森林污染源治理,强化林地土壤保育,科学抚育森林和林木,提高林木生长水平和城市森林自然度,不断提高郊区森林质量,森林植物群落自然度不低于0.5,确保森林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牵头单位: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下旬—7月中旬)

广泛宣传建设森林城市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城市建设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7月中旬—下旬)

    围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森林宣威建设”总体目标要求,紧扣《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标准,针对本方案分解细化的目标任务,对实施的八大工程所涉及事项的建设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绿化底子,找准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补绿增绿。

(三)规划设计阶段(2016年7月中旬—下旬)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围绕建设目标,分项制定详细的设计或方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18年1月)

    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设计,有序实施。

(五)查缺补漏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10月,2018年5—10月)

    对各项建设任务,开展自检自查和回头看,对存在差距及时弥补。

(六)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11月,2018年11月)

    对每年的各项建设任务,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每年1次,2018年11月进行终验,总结建设经验。

(七)立卷归档阶段(2018年12—2019年2月)

    对“森林宣威”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档案、纸质资料、影像资料等进行立卷归档。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宣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升生态品质、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创建工作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发展生态经济、林业产业、旅游产业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创建,彰显宣威特色,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级责任部门(单位)也要组建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三)明确责任,合力共建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协同、社会各界支持、广大市民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把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合力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多元筹资,加大投入

    采取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的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财政、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投入,努力引导企业业主、社会各界投资。切实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投入,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专项资金,用于编制规划、植树造林、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重点,协调配合单位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责任范围建设投入,确保建设质量和完成任务。

   (五)强化指导,依法管护

林业局和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营林技术推广应用效率,确保造林质量和效果。所有造林工程都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操作。要加强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抚育措施和责任人,及时组织补植补种,保证新植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种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要强化封山育林,加强天然林保护,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荒、偷采盗伐、偷捕盗猎等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提高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六)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增强广大群众植树兴林、爱护花草树木的生态文明意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提高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七)健全机制,强化督查

    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政府将森林城市建设任务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并纳入台账管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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