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9月18日防空警报试鸣演练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6〕6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10:00—11:00在宣威市城区范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意义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防空警报音响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紧急警报和解除警报三个警种警报,鸣放一遍为一个周期,期间间隔30秒,此次试鸣鸣放一个周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宣威市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市直各单位要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试鸣前5日,由市文体广旅局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各界进行通告。鸣放期间由市文体广旅局通过广播、电视同步播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

编辑:Mr小微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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