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环保局开启“双随机”环境监管新模式

从2016年9月起,市环保局开始推广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模式,将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采取抽查 “双随机”和保密机制。

“双随机”即被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均随机抽取。具体的做法是,每个季度末确定下一个季度污染源随机抽查名单,并合理调配现有的环境执法资源,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

随机不是随意,而是有规则的。一是环保局对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作了具体要求。抽查方式为每年12月25日前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软件随机筛选的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并随机匹配执行任务的环境监察人员,对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抽查比例按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各有不同,重点污染源最低抽查比例为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查,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一般污染源最低抽查比例按照1:8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二是对抽查的内容也有具体要求,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等相关文书,并进行拍照或摄像取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双随机”制度杜绝了过去企业因抽查时间固定,可进行临时准备,规避检查的可能性。从而确保每次检查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更好地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编辑:Mr小微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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