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龙场司法所四举措夯实人民调解工作

        2015年以来,龙场司法所采取“夯实基础、健全制度、提升水平、耐心调处”四项举措,全力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各类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辖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效果显著。
        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成立由司法所长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综治办主任、信访办主任为副主任,各村主任、综治员、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确保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按照《人民调解法》、依法规范调解工作的要求,在全镇开展调处工作自查自纠,达到人民调解工作“四落实”、“五统一”,形成调解人性化、办公规范化、程序标准化的统一模式,建立健全调解定期排查、纠纷登记、复杂、疑难纠纷逐级上报、调解回访等工作制度。
        强化培训提升水平。根据目前各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不足,司法所对各村调解员利用每月例会,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造就了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突出重点排查隐患。结合各村实际,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综治维稳平台作用,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流动式和拉网式集中排查,把化解邻里纠纷、土地、建房及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到预测为先、排查在前、调解及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截至目前,该镇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纠纷排查7次,预防纠纷51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件,调解成功40件,调解成功率达95%,调解兑现金额33万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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