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龙场司法所突出“五个环节”推进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一、衔接环节。一是建立矫正人员电子档案(充分利用司法e通软件)和纸质档案,掌握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做到见名字知其人,见人知其名;二是郑重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告知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义务;三是向矫正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告知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重点强调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四是与每个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和帮教人签订监护和帮教协议,明确司法、监护及帮教人员的各自责任,保证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二、监督管理环节。一是完善档案,规范信息资料。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二是经常走访谈话,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五走访” 即新接收的要走访,有家庭纠纷的要走访,有生活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常以长辈或朋友的身份与其进行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三是严格请销假规定,把好矫正对象外出学习劳动的关口。一年来只要有请假离开的矫正对象,我们都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严格各项审批手续。
  三、教育矫正环节。着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自新意识。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所共进行了20余场次集中教育矫正。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向矫正人员讲解犯罪案例,从犯罪动机的产生到犯罪行为的实施层层深入分析,使矫正人员彻底明白了今日犯罪绝非偶然,完全是由于自己平时不注重法律学习、不规范自己行为所造成,大大增强了矫正人员学法、知法、用法热情;同时,经常向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矫正对象日常行为。通过这样的教育矫正,提升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促使他们渴望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新人。
  四、公益劳动环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公益劳动计划,组织矫正对象冬季打扫村道积雪、夏秋季清理通村水泥路边杂草、春季为核桃树涂白防虫、平时整治村庄卫生等公益劳动,增强了矫正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感受的自己的社会价值,树立了矫正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
  五、帮扶解困环节。帮教小组成员对矫正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通过帮扶解困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试探和镇劳动保障所联系介绍矫正对象外出务工;和镇民政办协调为矫正对象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 

编辑:system 审核:system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