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五抓”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鱼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鱼药合理、安全使用,宣威市渔业管理部门采取五项措施,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以整顿规范鱼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摸清鱼用抗生素生产经营情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鱼药的行为,对于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建立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实施严格管控。

二是以整顿规范鱼药使用主体为抓手,提高安全用药水平。开展以“大菱鲆、乌鳢、鳜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的水产品集中治理,“三鱼”主产区和“两药”违规使用多发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鱼药及化合物的行为。

四是以水产品生产运输环节、市场销售环节监督抽检为抓手,扩大对水产品中抗生素等鱼药抽样覆盖范围,增加风险隐患品种抽检数量和频率,整治抗生素等鱼药残留超标问题,提高水产品全程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是以整顿规范利用互联网发布鱼药信息、销售鱼药主体为抓手,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鱼药信息及销售鱼药的违法行为,提高鱼药市场规范水平。(宣威市渔业管理站:吕文坚)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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