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六强化”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宣威市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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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精心策划,超前安排,周密部署,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林业局长、森林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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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行动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将专项行动科学合理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事中督查、事后验收总结四个阶段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为确保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专项领导小组认真选择群众关心、媒体关注、领导重视的乡镇作为专项行动典型示范带动点。在典型示范带动点的乡镇,森林公安局专门安排一名领导和两名干警指导、帮助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加强了案件的查办力度,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切实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得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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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和协调配合。成立了由公、检、法等相关单位领导为组长的14个专项行动督查组到各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查,真正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落到实处。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明确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全方位的强大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清理排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对森林资源管理薄弱、问题持续多发以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得不到有效遏制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报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通报。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市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有2条(块)以上关于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方面的宣传标语或标牌。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电台、报刊、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切实加大对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 185台次,制作宣传标语 168余条,通过广泛宣传,森林保护家喻户晓,有效教育了群众,形成打击、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截至目前,宣威市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86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28件,收缴罚款193万元。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车辆185台次,清理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370余家,清理木材、野生动物交易场所460余处,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1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处,取缔关闭砂石厂36家。通过专项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遏制了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林业局:朱家诺、尹富鸿)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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