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四举措”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今年,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宣威农业局、财政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监管,认真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购机办,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到人。在补贴登记、公示、核实、监督等方面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市乡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实行“指标备案”和“先购机再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农业、财政部门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宣威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进行核实登记并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市乡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结算前,乡(镇、街道)农机站负责公示受益对象信息,补贴工作结束后,市农业局负责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宣威市农业信息网上公布。严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存、上传和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市乡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有关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逐级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对失信甚至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问题,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市农业局、财政局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宣威发放指标确认书2202份,补贴机具 2345台,受益农户2089户,享受国家补贴资金339.3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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