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出台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为民惠民政策,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避免农村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宣威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对新农合实施方案一年一调整。2015年,新农合的参合费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参合费当年缴纳,下年使用。门诊减免标准为:村级卫生所门诊平均处方值不超过35元,当场减免50%,每人每天门诊减免额不超17.5元;乡级卫生院门诊平均处方值不超过45元,当场减免50%,每人每天门诊减免额不超22.5元。参合人每人每年门诊减免累计不能超过200元。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乡级定点医院80%、县级定点医院70%、地级定点医院50%、省级定点医院45%。参合人每年住院累计补偿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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