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宣威市召开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会议,宣传讲解国家降价红利政策,安排布置清理规范电网及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确保每一个终端用户都能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
2018年国家发改委四次调整一般工商业及其他销售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6.75分。以10千伏供电用户为例,平水期平时段电价降价前每千瓦时0.665元,降价后每千瓦时0.5975元,降低了6.75分,降幅10.2%,枯水期平时段降低了8.085分,降幅10.3%,丰水期平时段降低了5.749分,降幅10%。国家出台电价政策后,各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落实方案,出台文件的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宣威市供电企业将于2018年11月按照文件要求时间,通过电费退补的方式将电价差额电费进行多退少补,确保电价执行到位。
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曲靖供电局还出台了相应的贫困群众用电帮扶政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用电,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执行每千瓦时0.36元的到户电价,超过1560千瓦时的电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已领取低保金或五保金的贫困户,执行低保或五保户每月15度每年累计180度的免费用电政策。
为防止部分转供电主体未及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落实降价政策,会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必须按照发改价格﹝2018﹞500号文件规定的两种模式中的一种与终端用户结算电费,并于11月15日前公示电费收取及退补情况。宣威市发改、供电、住建等相关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全面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文图:董娅娟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