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的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宣威市按照每个村(居)民委员会每年10000元的标准,2016年共筹资356万元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其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筹资71.2万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筹资71.2万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补助200元,每年2400元的标准,筹资85.44万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筹资85.44万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筹资4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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