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云贵高原滇东北部、乌蒙山腹地的宣威市人民法院是云南辖区面积较大(6000余平方公里)、人口最多(150余万)、海拔高差较大(海拔最低920米、最高2868米)的县级市法院。由于复杂的山脉地形结构给辖区百姓造成诉讼难,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虽然采取措施成立了六个中心法庭,但仍然难以消除百姓“山高皇帝远”的诉求郁闷。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缅怀先烈、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之温暖,让“山高皇帝远”变成“山高法官近”,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在总结全国青年文明号倘塘法庭公开法官电话、有案诉讼预约、送法上门之经验的基础上借助社会力量采用“六纵五连”体系打造便民诉讼服务大格局。
六纵指的是以法院为轴心,六个中心法庭为连点,将其审判工作纵线延伸到未设法庭的乡镇、村委会甚至农户家,让诉讼百姓感受“山高法官近”。
五连指的是院、庭、站、点、员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成其为一条纵线,彻底解决城区附近的乡镇和边远山区的站点没有固定法官,遇事通过站、点联络员与法院或法庭衔接,院、庭获悉联络员提供的诉讼信息后根据诉讼信息的轻重缓急作出行动安排。
院指的是院机关诉调对接中心,庭指是院机关民一二三庭和中心法庭、站指的是民一、二、三庭在未设立法庭而设立的便民服务站,点指的是庭设立在村委会的便民服务点,员指的是庭在便民服务站、服务点聘请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
“六纵五连”便民诉讼大格局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宣威模式”在全国推行之后的又一新举措。到目前为止,宣威市人民法院已在未成立法庭的十个乡镇成立十个便民诉讼服务站,十四个村委会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除了院庭站点员五连一体纵向延伸服务线,宣威市人民法院还从横向在相关部门特邀了49个调解组织,其中行政调解组织15个、行业调解组织4个、人民调解组织29个、商事调解组织1个;村村聘有特邀调解员。
乡镇诉讼服务站、村委会服务点均配备固定办公室和相对稳定的人员由其驻地调解员兼任,遇事由站点人员与院内综合业务部门、诉调对接服务中心、乡镇中心法庭对接,以保诉讼渠道畅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八月底,每一个诉讼服务站都完成诉讼专网建设,具备立案信息录入、及时出具调解书、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等服务功能。据不完全统计,仅诉讼服务站(点)到八月底就已立案409件,巡回办案317件,调撤结案284件,就地开庭旁听人数近万人次,接受群众咨询514件613人次。
六纵五连好处在哪?有一法制报记者采访完宣威法院六纵五连便民诉讼大格局用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宣威法院比作宣威大地的太阳,六条纵线就是宣威法院洒在宣威大地的司法之光,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和四员互动(审判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就是星星围着月亮点缀宣威和谐星空。
记者的形容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失偏颇。就法院本身来说,职责就是播撒司法文明之光。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姜兴长六月一日来宣威调研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得知宣威法院采取“六纵五连”便民诉讼新举措欣喜地说:司法改革,全国虽然一盘棋,但北京有北京的特色,上海有上海的经验,作为辖区面积大,山高沟坎深、法官员额不足的基层法院来说,宣威法院的六纵五连新举措无疑是一个新亮点,有着因地制宜的代表性。
六纵五连大格局到底有哪些好处?宣威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开宇从三个方面作了概括:
一是拉近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距离。宣威法院现有六个中心法庭,但西北片区有四个乡镇及其城区一镇、六个街道未设立中心法庭,案件立案后按类分流院机关业务庭审理,如果不在没有中心法庭的乡镇设站、设点、聘员,乡镇党委政府就不知道法院在做什么,甚至还会产生法院有官僚主义的嫌疑。中心法庭也是如此,因为一个中心法庭管辖四、五个乡镇,未设法庭的乡镇对中心法庭也有同样的看法。因而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站、设点、聘员,特邀调解组织可以拉近乡镇党委政府的距离,从而使他们了解法院、法庭工作,关心、支持法院、法庭工作。
二是减轻百姓负担才是宗旨。辖区有的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离法院、离中心法庭上百里,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服务站、村委会设点,当事人可以就地询问,避免中心法庭因外出办案而找不到人造成往返经济开支损失。通过站、点预约,就地开庭,不仅减轻百姓负担,也使审判工作贴近民众。有利于解决百姓诉求存在“山高皇帝远”的脱离群众问题。
三是聘请三员(诉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有利于案结事了。因为三员及其当地调解组织熟悉案情,法律文化与风土人情文化相融容易被争议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与判决相比,和风细雨解决案件比掷地有声的法槌更有亲和力。
通过社会资源(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的整合,到八月十九日止,全院受理各类案件(含执行案件)4635件,其中民商事案件收案虽然比去年同期上升15.09%,但结案率却比去年同期上升19.01%,诉讼标的达1.97亿元。 (宣威市人民法院:张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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