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宣威市高度重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专门成立机构,通过采取了有效措施,效果明显。
        全市共涉及四方面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方面,该项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推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入户查验,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以贷款贴息扶持,再由宣威市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发放贷款,季度末,由金融机构向劳动就业局、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审核合格后,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贴息资金。2014年上级下达我市3270个贷款指标,其中“贷免扶补”1820个,小额担保贷款1446个,劳动密集型小企业4户,已圆满完成任务。涉农增量奖励资金方面,该项工作由宣威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申报,2013年8户金融机构申请涉农增量奖励资金补助,经初步审定,符合奖励条件的金融机构有5户,所报数据经人行宣威市支行及曲靖银监分局审核并盖章,增幅超过15%的涉农贷款39088.58万元,应奖励资金781.77万元。最终财政厅核拨我市涉农增量奖励中央资金527.65万元,宣威市已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各金融机构。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方面,宣威市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涉及到1户企业,即宣威市中博塑料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牧区用棚膜,2014年贷款余额2640万元,应贴息资金55.77万元,财政厅下达贴息资金30.17万元,宣威市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经办银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宣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能繁母猪、玉米、森林火灾保险。该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以及共保联合体落地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和保险业务组,经办的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具体事宜。
        主要做法:一是规范使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使用资金,绝不允许挤占、挪用,更不允许有任何其他违规使用的情况,严格依据文件规定使用,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及时拨付。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及时将补助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使用单位,提高了资金拨付时效。三是信息公开透明。资金使用上,按项目信息、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跟踪问效。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都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开展专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重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取得的成效:
        小额担保贷款方面,自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创新实践,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通力合作,发放程序规范有序,操作过程阳光透明,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形成了小贷款、好项目、大发展的良好效应,极大地推动了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宣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 解决了创业人员资金缺口难题,据调查了解,有的创业者有创业意愿但缺乏启动资金,创业愿望难以实现;有的已启动创业项目但缺乏周转资金,难以为继等等。“贷免扶补”政策就像“及时雨”,让很多人的创业意愿变成了现实,让濒临倒闭破产者绝处逢生。在“贷免扶补”政策的扶持下,宣威市涌现出了一批创业带头人。
         2. 达到了以创业促就业的目的。自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来,宣威市共直接扶持了9110名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失土农民,带动了14576余名人员就业,使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11年的4.3%下降到目前的4%。使生产力要素得到合理配给,贷款人员因地制宜,结合自己特长,真正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物尽其用,缓解了就业压力,减少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及留守老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 增加了居民收入,通过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扶持,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城乡居民不断涌现。比如,阿都乡同兴村的一位农民,在自家的房屋里开了一个日用百货店,一个月下来,仅有200-350元的利润,还不够生活费,不甘落后的他虽然想到了扩大种桑养蚕规模,加工丝棉被,走产加销的路子,但苦于没有资金。2012年3月,在申请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之后,他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扩大经营规模,潜心钻研丝棉被加工、销售,生意逐渐红火,2012年纯收入4万元,2013年纯收入6万元,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再加上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的扶持,自家的瓦房变成了有加工车间的砖混结构平房,不仅自己富裕了,还吸纳了6名农民工,带动了很大一部分不愿栽桑的农户又开始种植蚕桑,有力的带动了当地农民的脱贫致富。
        4. 维护了社会稳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贷款扶持等多项政策的落实,吸纳城乡劳动力自主创业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特别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展现出了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许多农村妇女有了自己的印章、银行存折,不仅有效提升了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有利于农村妇女整体素质提高,对于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涉农增量奖励方面,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取到了较好的效果,2013年我市8户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527270.26万元,增幅为29.32%。
        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方面,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为企业注入了新的“血液”,缓解了民品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的压力,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更快更发的发展提供了支撑条件。
        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2014年各级财政各种保费总额1597.53万元,保障金额达到211156万元,农户普遍受益得实惠,受益农户超过35万户,农业恢复生产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累计支付保险理赔款1027.63万元,充分发挥了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作用,彰显了农业保险的惠农效应,有助于受灾农户迅速恢复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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