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不文明交通行为持续(第四期)曝光

商家“花式”占用停车泊位

地点:戚井路

时间:11月22日上午

通过走访,小编发现部分商家为防止车辆停放在自家商铺门前,什么招都使上了,占用停车泊位的物品也是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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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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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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锥形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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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篓

对于以上私自占用停车泊位的商家,交警有话说:公共车位是市政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不容私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们将对其进行纠正教育,予以责令停止,还车位于民,如不停止,将依法进行处罚!

行人闯红灯

通过近期的违法曝光和安全提示,大家的安全出行意识有所提高,但在西河桥路口还是有不少市民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其中违法人员比例老年人居高。在此,宣威交警呼吁家中有老年人的市民朋友多提醒自己的父母长辈,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走路,平安出行。

非机动车越线等红灯

斑马线上的“停车场”?

你让过往行人怎么办?

从你车上踩过去吗?

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停在斑马线等红灯,不仅占了行人通道,也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中。请各位驾驶人等待红绿灯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勿占用人行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文图:宣威公安交警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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