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岱派出所接刘某莲电话报警称:在海岱镇德来村委会,村子里面的水管被同村村民刘某贵砍断,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查,刘某贵以水管通过自家房屋后面,会造成其家房屋被水冲为由,所以用锄头将铺设好的水管多处砍断,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贵如实交代了用锄头将水管砍断的违法事实。目前,宣威市公安局已依法给予刘某贵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近日,海岱派出所接到包某攀电话报警称:在海岱镇某单位有人闹事,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调查, 吕某良酒后在单位大厅用垃圾桶打砸医院收费室玻璃,辱骂工作人员并扬言要纵火,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吕某良如实交代了打砸该单位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目前,宣威市公安局已依法给予吕某良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12月11日,海岱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徐某芝电话报警称在海岱镇顾湾村委会,其因为家庭琐事被丈夫袁某德殴打,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警后,海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12月11日08时许,徐某芝在家中与丈夫袁某德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发生抓打,造成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经询问,徐某芝、袁某德如实供述了互相殴打对方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分别给予袁某德、徐某芝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文图:宣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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