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男子三次酒驾二“进宫”

“不喝了,这辈子再也不喝了,第三次了,太丢人了…”

4月3日下午,驾驶员缪某在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门口,拿着行政拘留告知书后悔地说道。

这番感慨背后,藏着一个驾驶员戏剧性的酒驾违法记录:办理缪某在2020年3月份实施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时,民警发现,缪某在2017年7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以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后,又于2019年4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其2020年3月份实施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第3次),缪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三次酒驾,二次“进宫”,虽是一个看似戏剧性的典型案例,但从侧面反映出了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高压的态势,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文图:代双欣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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