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龙潭12人被拘留 都因为这些事

宣威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让违法犯罪无处遁形,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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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张某会与缪某娥在宣威市龙潭镇上发生口角纠纷,在纠纷过程中张某会使用铁铲殴打缪某娥的左大腿处,造成缪某娥左大腿处软组织挫伤。经询问,张某会如实陈述了其打伤缪某娥的违法事实。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张某会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20年5月13日,解某川和解某满、黄某香夫妇在宣威市龙潭镇营上村委会,因砍竹子一事发生吵打,在吵打过程中,解某川和解某满动手互殴,解某川用手中的水杯打伤解某满的面部。经询问,解某川、黄某香如实陈述了打伤解某满的违法事实。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分别给予解某川、黄某香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

2020年5月10日晚,潘某香因生活琐事与唐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潘某香用从地上捡起的石头击打唐某,并用手揪扯唐某头发。经询问,唐某、潘某香如实陈述了相互殴打的违法事实。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分别给予唐某、潘某香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0年4月20日,在宣威市龙潭镇中岭子村委会,因生活琐事李某年与侯某芬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李某年殴打侯某芬,致侯某芬受伤。经询问,李某年如实陈述了其殴打侯某芬的违法事实。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李某年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0年4月5日,在宣威市龙潭镇上格村委会,李某成、朱某华、李某一家三人和李某跃、毛某会、李某、管某萍一家四人因地点纠纷发生吵打,造成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经调查取证后,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分别给予违法人员朱某华、毛某会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给予李某跃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0年2月25日,在宣威市龙潭镇泉源街,因生活纠纷耿某芬、崔某兴夫妇和缪某辉发生吵打,在吵打过程中,耿某芬动手殴打了缪某辉。经询问,缪某辉、耿某芬如实陈述了相互殴打的违法事实。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分别给予缪某辉行政拘留8日,罚款400元的处罚,给予耿某芬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2020年3月27日,在宣威市龙潭镇陆泉村委会,因生活琐事程某松与妻子浦某米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程某松用手殴打浦某米,致浦某米受伤。经询问,程某松如实陈述了其殴打浦某米的违法事实。6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程某松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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