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恩爱”夫妻锒铛入狱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高墙铁壁下……

近日,宣威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夫妻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陆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撤销监外执行,连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零十五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被告人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5月13日20时许,被告人许某与其丈夫陆某在宣威市人民医院五官科院区内向吸毒人员王某、符某贩卖毒品过程中,被宣威市公安局宛水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实,贩卖毒品海洛因净重0.5克,从许某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零包19个,净重5克,国家管制药品咪达唑仑片12.5片,净重2.4克,毒资人民币400元。经现场检测二被告人的尿液均是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呈阳性。 

另查明,2013年6月3日被告人陆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期间又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5月29日被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之后被告人陆某在云南省建水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陆某因艾滋病、心功能IV级、心衰III度,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12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已执行11个月零14天)。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于2016年5月13日陆某与许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官认为,陆某反复多次实施犯罪,属于惯犯,这本是家庭的不幸,但妻子许某不仅没有劝阻丈夫,反而夫唱妇随,跟随丈夫陆某一起贩卖毒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他们的“恩爱”表现不但没能让他们发家致富,而是将自己送进法律的“笼子”里。(宣威市人民法院:王飞)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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