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是个令人振奋的日子,全市人民等到已久的普宣高速公路正式通车,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正驾车前往一睹雄伟壮观的普立大桥,而此时驾驶员张某的逆向行驶让普宣高速留下深深的一道痕迹。
张某驾驶云A***号小轿车,载着张某某由普立乡方向开往宣威市区方向,下午4时30分行至普宣高速K41+836米处,与晏某驾驶的云D***越野车正面相撞,晏某由宣威市区方向开往普立乡方向,车上载孟某、刘某、王某、李某四人。此次事故造成孟某、刘某重伤,晏某、王某、李某轻伤,张某、张某某轻微伤,车辆报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车辆逆行,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张某承担全部责任;晏某及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先后有6起民事案件诉至宣威法院格宜法庭。据法官了解得知,该起事故所涉受害人较多,部份原告远在安徽阜阳、江苏苏州等地,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格宜法庭决定对该系列案实行“三快”,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开庭。法官考虑到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面较广,决定将6件案件合并审理,并于开庭前研究案情,拟定审理方案,并将举证、质证环节作为庭审重心,诉辩紧紧围绕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进行。2016年11月9日,格宜法庭通过长达5小时的缜密审理,审结了普宣高速开通后的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官提醒,每年因交通事故酿造多少家庭的悲剧,但往往还是有人听而不闻,继续闯红灯,酒驾行驶,超速等违反交通事故的行为,等到因酒驾被拘留,因逆向行驶导致家徒四壁时,才会醒悟,那时已晚矣。所以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城市。(宣威市人民法院:董锦、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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