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儿媳老赖“躲猫猫”,法官寻踪终返还

12月1日,在宣威市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副局长刘德恩通报了一起公婆申请执行儿媳姬某216800元的抚恤金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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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申请人王某、浦某之子王某某在保山市龙陵县大青山铁矿因矿难死亡,经协商,矿方一次性赔偿王某某家属808800元,并由矿方每月支付王某某的4个孩子2640元,直至孩子18周岁。

事后,王某某的妻子姬某领取了全部赔偿款,但一直未支付公婆王某、浦某一分钱。多次索要无果。2015年4月王某和浦某向宣威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依法享有的份额。后经宣威法院做出判决:由姬某从王某某的死亡赔偿款808800元中给付王某、浦某应得份额2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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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姬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上确定的义务。2015年7月,申请人王某和浦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姬某,向她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她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执行款,但姬某拒绝缴纳。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有时还将2岁多的幼儿带上,致使法官不便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躲避执行,被执行人姬某玩起了“躲猫猫”,搬离了长期居住的出租房,拒绝接听法官电话。并且经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姬某有银行存款。

经法官多处打听了解,寻遍姬某的亲朋好友,无人得知其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法官的蹲、守、查、问的努力下,终于得知姬某现已搬回老家文兴乡庆底村。法官立即制定执行方案,申请人王某也同意暂时对四个孩子进行监护照管。

2016年11月7日,经过4个多小时的车程,法官找到了正在地里干活的姬某,法官当场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并送宣威市拘留所关押。在拘留所,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姬某已将80多万的赔偿款借给了同村经营百货的李某,因生意不景气,李某未将该款偿还姬某。第二日,法官找到了李某说明情况,李某承诺会尽快筹措欠款,帮助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

几日后,李某筹到了216800元的执行款。法官亲手把钱交到了申请人王某夫妇手中,并对他们说:“把钱交到你们手中,压在我心里的石头也可以落下了”,王某感激的说:“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认真负责,我们老两个不知后半生咋个过”。

在发布会上,宣威法院共发放372万元的涉民生工伤案件执行款,申请人拿着沉甸甸的钱,脸上露出了寒冬里灿烂的笑容。(宣威市人民法院:李玲)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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