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执行路上显关怀,七旬老人获赔偿

“谢谢你,法官,要不是你们,我的腿就彻底没救了。”一位年近七旬的申请人吴某拿到法官交给他的7万余元的执行款激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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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原告吴某乘坐被告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宣威市境内宣倘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宣倘线K31+400M交叉路口处,与被告李某甲驾驶的无号牌铰接轮胎式装载机(车主为被告张某,李某甲为其雇员)相刮撞,造成原告吴某和被告李某受伤。原告吴某先后到多家医院治疗,共用去住院医疗费219546.06元。原告吴某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右下肢损失评定为九级伤残,左侧3-7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李某甲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李某负次要责任,原告吴某无责任。经查明,被告张某的无号牌铰接轮胎式装载机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三方经协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吴某向宣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李某甲、张某赔偿其各项费用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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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甲是被告张某雇佣的驾驶员,在工作中因李某甲的行为造成原告吴某受伤,其损害结果应由被告张某承担,被告李某甲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由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等费用30万余元;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等费用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赔偿了吴某部分费用,剩余8万余元未履行,被告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

2015年6月,吴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当执行法官看到年近70的吴某不能下地走动,是自己的儿子背着他来申请执行时,法官怔住了,心想一定要尽快找到被执行人,让吴某拿到钱继续接受治疗。

据法官了解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是吴某的亲戚,原来两家关系较好,因为这件事双方产生了隔阂。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向李某说明吴某现在的状况,急需钱接受治疗,通过亲情感化,李某向我们说出了苦,他同样在事故中受伤,并且法院判决赔偿吴某十余万元,数目太大,他没有这么多钱。当法官听出李某有意履行义务,只是无力承担那么多的赔偿。于是法官找到了申请人吴某,把李某的原意告诉他,希望吴某也看在亲情的份上,在赔偿数目上让李某少承担一些。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吴某5万余元,吴某放弃其余赔偿款。2016年1月份,吴某拿到了钱,两家关系也和好如初了。

就在吴某拿到李某交付的5万余元执行款的这一天,吴某也拿到了被执行人张某交付的1万元执行款,并吴某和张某达成和解协议,于2016年12月底一次性交清剩余执行款7万余元。

之前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了解到他是重庆人,来云南做生意,近几年因生意不景气,加之这次事故吴某住院治疗花了他20万余元,让他欠下不少外债。但他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承诺只要有钱,一定把剩余的8万余元执行款交清。据法官调查张某所说内容属实,与其把张某拘留起来也拿不到钱,倒不如让他好好经营砖厂,分期把执行款还了。于是法官对申请人吴某做了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6年12月19日,吴某的三个儿子轮流背着吴某来到了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了被执行人张某交付的7万余元的执行款,吴某不断说着谢谢,法官。法官心里的石头又落下了一块,在崎岖艰难的执行道路上又赢得了一场充满人文关怀的“战役”。(宣威市人民法院:李玲)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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